Tuesday, October 1

無時無刻我們都必須看管好我們的舌頭
不是有什麼就說什麼
不是愛說什麼就說什麼
尤其是在背後說其他人的事情

我覺得這樣做真的很不應該

主觀來說
這樣做根本沒有意義
不止無法幫助當事人,反而是害了人家
儘管你覺得可以警戒他人
但不代表你就可以沒經過他人的許可就說出來
本來可以私底下解決的事情
現在好了,遲早全部人都要知道了
用意何在?
我不知道。想破我的腦子了,我還是想不通。

你這樣對當事人有形或無形;間接或直接的傷害
應該要怎麼樣彌補?
我想你根本沒有為他們想過。

我曾經受過這樣的傷害
而且也從來沒有任何一個人來跟我求證過任何事情
就這麼定論了。完了。
冤都還沒機會申的,就先判了死刑。
但我從來沒有在背後毀壞過你們任何一個人的名聲。
因為我有種,我有這個能力去承受。
不需要躲在後面。
那是小人。

但今天我看到跟我處境跟我差不多的人也發生了這樣的事情
我難過。我憤恨。我無奈。我失望。

如果他們因為這樣而承受不住打擊
你要負上最大的責任。

我不發聲並不代表我什麼都不知道。

我懂得什麼是尊重。
我懂得什麼是包容。
我懂得什麼是耶穌犧牲的愛。

法利賽人的“公義”
請你收起來,並且為之自覺慚愧。

要記得
我們曾經都是被耶穌用寶血救贖回來的罪人。

記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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